鋼絞線鋼絲繩類線材纏繞試驗一般要求樣品長度300mm以上,通過測試,測定產品在纏繞試驗過程中承受塑性變形的能力。
試驗一般在室溫10℃~35℃的環(huán)境下進行。測試樣品在無扭轉的情況下,以每秒不超過一圈的恒定速度沿著螺旋線方向緊密纏繞在芯棒上,必要時,為防止試驗過程溫度升高而影響試驗結果,可以減慢纏繞速度。
為確保纏繞緊密,纏繞時可在試樣自由端施加不超過該產品公稱抗拉強度相應力值5%的拉緊力。
如果要求解圈或者解圈后再纏繞,其解圈喝再纏繞的速度應盡可能慢,防止溫度升高影響試驗結果,解圈時試樣末端應至少保留一個纏繞圈。
纏繞試驗結果判定應按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如無具體要求,可在不用放大工具的情況下檢查試樣表面,如未發(fā)現裂紋則該試樣判為合格。對直徑或厚度小于0.5mm的,應在放大10倍的情況下進行檢查。
纏繞試驗報告包含,標準編號、試樣標記、試樣的直徑或厚度、芯棒直徑、試驗條件、試驗結果。